我国将利用3年左右时间,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重点培育30条至50条全国示范步行街。此举旨在发挥步行街在满足国内消费需求、吸引境外游客消费、推动流通创新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实体商业发展聚拢“人气”——
商务部日前印发《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方案》提出,我国将利用3年左右时间,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重点培育30条至50条环境优美、商业繁华、文化浓厚、管理规范的全国示范步行街,步行街客流量和营业额累计增长30%以上。根据规划,将力争“一年有变化、两年见成效、三年大改观”。
从2018年开始,商务部先行在11座城市11条步行街启动试点工作。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介绍,首批试点地区部分亮点项目如期落地。今年“五一”期间,11条试点步行街客流量同比增长19%,营业额增长28%。
“一方面,伴随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升,居民消费呈现多样化、个性化、品质化升级特征;另一方面,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提出了要求。”商务部研究院流通与消费研究所副研究员王岩告诉经济日报记者,现阶段步行街发展还存在环境不佳、档次不高、功能不完善、特色不突出等问题,与现代城市发展方向和消费升级趋势不相适应,“开展步行街改造升级,旨在通过对街区形态、基础设施、商业要素等多维度、全方位提升,发挥步行街在满足国内消费需求、吸引境外游客消费、推动流通创新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相关负责人此前曾指出,借鉴国际知名步行街发展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高品位步行街应具备五方面基本特征,即区位优越,商业资源丰富;环境优美,公共设施健全;功能完善,名品名店集聚;特色鲜明,文化底蕴深厚;消费吸引力和辐射带动力明显,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王岩表示,未来充分挖掘步行街商业潜力可着重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要发展夜间经济,适当延长营业时间,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二是积极推动市内免税店落地步行街,丰富商业业态,吸引境外消费回流;三是加大假日步行街、周末大集等常态化商业活动,营造商业氛围,拓展消费增长空间;四是加强特色文化挖掘,增强特色饮食、特色建筑等中国文化符号,推动商旅文融合发展,促进国际旅游消费发展。
王岩认为,此次方案将从两个方面有效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一方面修订和完善步行街相关行业标准,制定步行街改造提升评价指标,为地方开展工作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建立步行街改造提升专家队伍,加强跟踪指导,有利于地方开展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此外,还要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馆设立专区,向世界推介重点步行街,提升步行街国际影响力。
“未来,随着改造提升工作不断推进,步行街在交通便利性、配套服务设施水平、品牌和业态丰富度、消费环境等方面都将显著提升,成为具备购物、休闲、娱乐、餐饮、文化、健身等多重功能的一站式消费载体,与线上消费实现差异化互补,成为消费新增长点。”王岩说。(冯其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