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濮银罚字〔2019〕1号)显示,范县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
濮阳市中心支行对范县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处以8.00万元罚款;给予任该单位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对反洗钱工作承担管理责任的董事长苏明处以5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处以8.00万元罚款;给予任该单位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对反洗钱工作承担管理责任的董事长苏明处以5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共计对范县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16.00万元罚款、给予该单位董事长苏明共计处以1.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2017年年报显示,范县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17日注册登记,注册资金5000万元。截至2017年末,持股比例超5%的股东分别为: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5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30%;德华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0%;濮阳光辉汽车快修连锁服务有限公司持有35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7%;濮阳源泰高科技冶金材料有限公司持有3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6%;范县宾馆有限公司持有3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6%。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