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银行沦为票据中介"提款机"?这家农信社管理班子几乎被"一锅端了",理事长也未幸免
银保监会对违规票据业务的检查明显在加严,且对涉案人员惩罚范围也在扩大。这其中,中小银行或信贷机构涉案尤甚。
9月26日,山西陵川农信联社因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被罚30万元,同时处罚了包括一把手在内的15人,这家县级农信社管理班子基本被一锅端了。
无独有偶,9月23日,陕西银保监局发布了针对银行业机构合计23张罚单,其中近一半罚单给了齐商银行,其中齐商银行西安分行被罚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据业务管控严重不足、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此外,恒丰银行西安分行也因违规办理票据转贴现业务被罚款30万元。
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银保监系统开给商业银行的罚单中,涉及票据业务的罚单有57张,罚没金额共计3387.6万元。其中,因违规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5月17日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向鄂尔多斯农商行开出罚单,罚没合计就达到344万。
山西陵川农信社被“一锅端”
继前几年各类大型票据案件连番发生后,票据风险问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虽然在强监管下,行业票据违规行为有所收敛,但风险问题仍然存在。
9月26日,据银保监会网站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位于山西省晋城市的陵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称陵川农信联社)因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被晋城银保监分局罚款30万元。
如果说30万的罚款对商业银行来说并不多的话,对一家县级农信社共计15人同时进行处罚则在行业内颇为罕见。
信息显示,晋城银保监分局对赵振江取消理事、理事长任职资格5年,并罚款5万元;对杨素娇、王晓强、李军龙、仇慧明、刘志军、杨慧、赵慧娟、张庆玲、张建军、赵杨杨、吴茜、卢莉琴、郎瑞红、姬红霞等14人警告。
此15位被处罚的个人,从担任的职务看,多人是该县级信用社的高管,其中赵振江是理事长,杨素娇为主任,王晓强为纪检书记、监事长,李军龙陵为监事长、仇慧明为副主任。根据以上处罚人员信息,基本看出川县联社整个班子都因票据业务都受到了处罚。
资料显示,赵振江于2017年2月8日获得陵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理事长任职资格。在赵振江任期内,陵川农信联社曾多次被监管部门处罚:2017年4月18日,陵川农信联社因同业业务授信管理违规被原晋城银监分局罚款20万元;2017年12月20日,陵川农信联社因违反反洗钱有关规定被央行晋城市中心支行罚款15万元,另外高级管理人员被罚5000元;此外,近期陵川农信联社已经有了新的领导人。银保监会网站信息显示,8月22日,晋城银保监分局核准了聂鹏陵川农信联社理事、理事长任职资格,核准时彩霞陵川农信联社主任任职资格。
银行因票据业务频频被罚
事实上,今年以来,许多银行以及金融机构因为票据业务违规又频频被罚。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此前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31日,在各级银保监系统因票据业务开出的罚单中,处罚理由包括贸易背景真实性方面存在问题的银行罚单共有32张,占比半数以上。
其中,萝卜章、伪造票证、行贿受贿等种种问题,就隐藏在开票、背书、贴现、过桥的各个环节。
资料显示,2019年5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票据民事裁定书,驳回了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向招商银行索赔近2亿元违约损失的诉讼请求。裁定书中提到,涉案票据共有8张,出票人均为徐州方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放公司),收款人均为南京蓝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鹏公司),到期日均为2016年1月15日。
这8张商业承兑汇票于2015年7月15日出票,在多家企业背书转让后,又经从江月明村镇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招商银行层层“过桥”,由招商银行委托宁波银行转让给兴业银行。转让流程非常顺利,在兴业银行授权下,7月15日当天,华福证券就与宁波银行签订了《票据资产转让合同》,将这些票据装进华福证券的资产管理计划中。然而汇票到期后,出票人方放公司却以“无款支付”为由拒绝付款。
2017年6月13日,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就出票人方放公司票据诈骗案立案侦查;8月4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对方放公司涉嫌骗取承兑票据案立案侦查;9月3日,贵州省从江县公安局就月明银行印章被伪造案立案侦查。截至5月27日该裁定书发布时,三起刑事案件均未审理终结。
中小银行沦为票据中介“提款机”
除了一些商业银行以外, 一些村镇银行和农商行在许多票据案件中也都扮演了关键角色。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确实有多家村镇银行和农商行的同业账户被票据中介控制,比如库车国民村镇银行、前郭阳光村镇银行、乾丰村镇银行、广西横县桂商村镇银行、云南个旧农信社、赵州农商行、常宁农商银行和伊通农信社等。
据悉,在多起票据大案中,村镇银行都是票据贴现的第一环,也是资金的最终流向方。普遍的情况是,票据中介控制了这些村镇银行的同业结算账户,并冒充这些银行的员工从事同业业务。
据前述票据行业专业人士表示,有的票据中介只是控制同业户,能掌握资金的进出,合同和公章就是自己伪造的。还有的票据中介,连村镇银行的印章都能控制,还有银行员工专门负责帮忙盖章或者盖好章后给其提供空白的票据背书粘单。这其中几乎都有银行员工或者高管被买通。
以21世纪经济报道曾经报道过的宣汉诚民村镇银行为例。2014年7月,票据中介熊廷兵找到该行公司业务部主任王永华和行长吴国建,提出以利润分成等形式合伙做票据业务。吴国建在未经董事会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便以宣汉诚民村镇银行的名义在其他银行开设同业账户。按照和票据中介的约定,每月收取60万元的租金,也落入了两人口袋。最终吴国建、王永华因受贿被判入罪。
此外,南京中立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贵州凯里农商行的合作也是类似。贵州凯里农商行向南京中立公司提供盖好章的A4空白合同纸及票据背书粘单等,授权南京中立公司对外以其名义开展票据业务,并按照票据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中立公司收取通道费。
票据中介控制这些村镇银行的同业结算账户后,便可以利用这些账户和同业进行交易,大规模调动资金。比如票据中介久益公司同时控制库车国民村镇银行、前郭阳光村镇银行、乾丰村镇银行、广西横县桂商村镇银行等多个村镇银行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