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于10月15日公布。中国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表示,两部《条例》的修订,进一步放宽了外资银行和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将吸引更多机构来华经营。 外资银行、外资保险迎开放新规,对普通消费者有啥影响?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有关专家,并了解我省有关情况。
六家外资保险已进驻江苏
在国新办15日举行的例行吹风会上,中国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介绍,此次《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修改放宽了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对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取消“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和“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的条件。江苏省保险学会秘书长助理偶见认为,此举旨在鼓励更多有经营特色和专长的保险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另外,他认为,新版《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外资保险公司,不需通过其下辖的某个保险公司出资,方便外资进入中国保险业。外资保险的参与可以产生“鲶鱼效应”,有利于中资保险机构真正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改善经营,细分市场,促进保险业竞争力整体提升,给消费者更多选择。扬子晚报记者获悉,截至目前,江苏有六家外资保险机构及分支,分别是:友邦、东京海上、三井住友、三星财险、日本财险和乐爱金财险。
普通人可选产品余地将变大
此次《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修改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放宽对拟设外资银行的股东以及拟设分行的外国银行的条件。二是放宽对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同时设立法人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的限制。三是进一步放宽对外资银行业务的限制。扩大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增加“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和“代理收付款项”业务;降低外国银行分行吸收人民币存款的业务门槛,将外国银行分行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定期存款的数额下限由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改为每笔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取消对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审批,同时明确开办人民币业务应当符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审慎性要求。四是调整对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的监管要求。中国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此举将吸引更多外资机构来华经营。自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在华外资银行、保险公司数量和规模稳步增长。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外资银行在华共设立了41家外资法人机构、116家外国银行分行和151家代表处;境外保险公司在中国一共设立59家外资保险法人机构和131家代表处。扬子晚报记者获悉,目前江苏有包括渣打银行、花旗银行等在内的27家外资银行开设分支机构。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新规将会倒逼中资银行切实加快经营转型,增加经营竞争和盈利能力。此举将可能吸引更多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对普通投资者而言,将来可选择的金融产品将会变多,可选择产品的余地将会变大,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以前只能在国外享受到的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