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7日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17日表示,目前,“僵尸”和特困企业处置率已经超过95%,接近完成。处置“僵尸企业”主要采取各种综合性措施,包括通过司法程序破产、关停,兼并重组等方式。
17日,国新办就中央企业2019年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举行发布会。彭华岗在回答记者相关提问时作出如上表述。他表示,处置“僵尸企业”是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国资委曾经制定过处置“僵尸企业”三年工作计划,梳理出约2000户“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
彭华岗介绍,“僵尸企业”主要是一些长期处于亏损状态,生产产能较为落后的企业,如果能靠加强管理、深化改革让其发展起来,可能会解决很多问题,国资委计划用三年时间把它解决了。
彭华岗表示,到目前为止,“僵尸”和特困企业处置率已经超过95%,接近完成。处置这些“僵尸企业”主要是采取各种综合性的措施,有的是通过司法程序破产、关停,有的是通过兼并重组,发挥一些优势企业的作用,还有一些是在改革过程中采取多种措施,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引进各类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加强管理、重组整合,使这些企业实现脱困得到更好的发展。
彭华岗指出,在处置“僵尸企业”的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职工如何安置。国资委高度重视“僵尸企业”处置后的职工安置,大体上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职工转岗以后给予必要的补偿,由政府和企业来共同推动做这个事。二是有些企业采取提前退休的方式,在正式退休之前保证他必要的费用,到退休的时候按照退休来办理。三是一些企业对职工进一步加强培训,让他转到其他企业和其他岗位,通过“僵尸企业”的集团公司在集团内部来消化。
“总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非常平稳地处理好了职工安置问题,基本没有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彭华岗说。
彭华岗称,目前,在推进“处僵治困”三年计划完成的同时,国资委也在不断梳理中央企业中的一些亏损企业。企业经营得好好坏坏是一个正常过程,不能说把“僵尸企业”处置完之后就再不会出现这个问题,国资委将不断地去梳理一些经营不太好或者亏损的企业,采取综合方式尽快让企业理顺经营,保证正常的、可持续的经营。
“如果再出现这种“僵尸企业”的情况,我们也可以通过一些必要的法律程序,比如破产、关闭等方式解决,这几年我们国家这方面的法律还是比较健全的。”彭华岗最后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