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两年时间内,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步伐越迈越快。截至目前,在中央层面,已有67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完成划转部门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共划转国有资本总额约8601亿元。
实际上,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改革和完善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代际公平的充分体现,是一项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的政策措施。
距离2017年11月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即将满两年。
在近两年时间内,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步伐越迈越快。财政部部长刘昆9月27日在全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任务部署会上表示,截至目前,在中央层面,已有67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完成划转部门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共划转国有资本总额约8601亿元。
实际上,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改革和完善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代际公平的充分体现,是一项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的政策措施。
就现阶段而言,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口规模大、老龄化高峰持续时间长,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仍然较大。据人社部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49208亿元,同比增长17.2%,相比2016年增幅达到近40%。其中,2018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达47550亿元。因此,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对于缓释人口老龄化压力、覆盖社保基金缺口具有重要意义。
财政部、人社部等五部委9月20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中央和地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于2019年全面推开。其中,在中央层面,具备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有难度的企业可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待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划转;在地方层面,于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
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在《通知》印发5天后,9月25日晚间,农业银行(601288)、工商银行(601398)两大国有商业银行发布公告称,本行股东财政部将持有的公司股权的10%一次性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按照当日A股收盘价计算,两大行本次划转的股权总价值近1152亿元。
在中央企业层面加速股权划转的同时,地方层面企业划转的前期工作也在相继展开。2018年下半年以来,安徽、云南、四川等多地均已出台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对划转范围、对象、比例和承接主体进行了明确。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年底,浙江、云南两省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分别划转国有资本158亿元、185亿元。除试点省份外,其他省份也相继开展了划转前期准备工作,为下一步实施划转奠定了基础。
一方面,中央层面逾8600亿元的国有资本之“泉”已涌流至社保基金之“池”;另一方面,地方层面企业的划转工作也在稳步推进,可以看到,自《方案》颁布以来,国资划转充实社保基金的前期工作已取得积极成效。而需注意的是,在全面推开划转工作之后,更关键的是如何管理好、用好资金,方能助推社保基金进一步做大做强。
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公开表述,根据规定,在国资划转完成后,承接主体获取收益的方式是“分红为主,运作为辅”。国有资本运作主要是国有资本的结构调整和有序进退,目标是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获取更多收益,不是简单的变现国有资本。在资本运作时,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等承接主体要履行3年以上的禁售期义务,并应承继原持股主体的其他限售义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长安表示,对于社保基金而言,确保资金运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是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以“分红为主、运作为辅”的方式虽然不能获取短期高额收益,但能够保证获得稳定的可预期收益。
长期以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采取的投资方式是直接投资与委托投资相结合,投资收益是社保基金增量的重要来源之一。近年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管理运营的专业化、市场化水平不断提升。据其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年末,社保基金(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个人账户基金和地方委托资金)资产总额超过2.23万亿元,自社保基金成立以来的年均投资收益率为7.82%,累计投资收益额已达到9552亿元。
有业内专家表示,后续还需进一步扩大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投资管理权限和必要的股权处置权限,地方政府社保基金管理机构的投资管理能力也需要予以足够关注,强化对承接主体的监管监督,做好社保基金投资的专项信息披露,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此外,作为财务投资,承接主体获取收益主要是靠股权分红,划转企业效益的好坏也较为关键。因此,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和收益水平,也会让社保基金获得更多的分红收益,从而更从容地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增强民生保障,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