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甬银处罚字〔2019〕10号)显示,宁波奉化罗蒙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奉化罗蒙村镇银行”)虚报、瞒报金融统计资料,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依法对宁波奉化罗蒙村镇银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宁波奉化罗蒙村镇银行成立于2010年9月10日,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杨一芬为法人代表、董事长,第一大股东为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奉化农商行”),持股比例36%。2018年11月27日,宁波奉化农商行就曾被银保监会处罚。银保监会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银监罚决字〔2018〕30号、31号、32号、33号)显示,宁波奉化农商行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内控机制不健全、贷款五级分类不真实、贷后管理不尽职、员工与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共五宗违法行为,被宁波银监局合计罚款人民币170万元。此外,毛岗伦、包海军共两名相关责任人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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