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财政部获悉,中央财政11月11日下达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8.3亿元,用于支持受灾地区应对今年8月以来发生的严重旱情等自然灾害。
8.3亿元资金中,安排3亿元用于支持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重庆等6省(市)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安排3.05亿元用于支持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5省做好夏秋连旱地区抗旱相关工作;安排2.25亿元用于支持黑龙江、福建、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新疆等8省(区)应对洪涝、风雹、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记者从水利部获悉,7月中下旬以来,我国南方部分地区特别是长江中下游降雨较常年同期偏少五成以上,江河湖库水位持续偏低,部分省份旱情严重,一些地区因干旱出现临时性饮水困难。水利部要求旱区按照最不利的情况制定抗旱供水方案,通过及时修建临时引调提水工程、延伸供水管网、拉水送水等抗旱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用水安全。(记者曲哲涵、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