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增收连迎利好。据人社部门消息,截至11月12日,全国已有15省份公布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9省工资指导线上线超10%。国家统计局1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前三季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12.2%,增速比全国农村快2.8个百分点。
青海省人社厅11日发布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工资货币性增长预警线(上线)为12%,即凡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可以在上线以内合理确定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企业职工工资货币增长基准线(中线)为7%,即凡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参照基准线合理确定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企业职工工资货币增长最低线(下线)为3%,即凡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可参照下线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
截至目前,已有青海、北京、天津、上海、山西等15个省市自治区公布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在工资增长的上线方面,天津、山西、贵州、陕西、宁夏、辽宁、青海等7省市自治区达到12%,另有内蒙古、云南上线达到11%。在工资增长的基准线方面,北京基准线为8%-8.5%,为最高。
“工资指导线虽然是指导性指标,但是能够起到积极的市场信号作用,为劳动者与企业议价和行业企业工资调整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工资指导线也是平均工资变化的一个先兆性指标,为未来一段时间职工增收带来积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副研究员关博说。
值得注意的是,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最大贡献因素,国家统计局1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前三季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16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8%,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8.0%,实际增速比全国农村快1.6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首席统计师吴伟指出,2019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年。前三季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快增长。其中,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159元,增长12.2%,增速比全国农村快2.8个百分点,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43.3%。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主要是中西部地区农村务工劳动力数量增加,月均收入稳定提高。
关博认为,当前,要把推动城乡居民持续增收作为逆周期调节政策的重要内容,通过收入有序增长促进有效需求充分释放,为经济稳增长注入持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