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从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资助等多个方面切实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合法权益,河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工作迎来重大突破。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据悉,河南有近两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这些儿童普遍存在生活保障标准相对较低、很难得到有效监护、部分孩子存在心理问题等方面的问题。
为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合法权益,意见要求,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自2020年1月1日起,河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按照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进行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可延续享受基本生活费。在医疗康复保障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规定实施医疗救助,分类落实资助参保政策。在教育资助救助方面,参照孤儿资助标准,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教育资助范围和教育帮扶体系,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意见指出,各地在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的同时,要加强监督管理,健全信用评价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将存在恶意弃养情形或者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保障资金、物资或服务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记者韩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