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固定收益委员会近日召开会议,围绕构建良好生态、强化职业道德进行了交流。27家证券公司委员单位发起构建良好生态、强化职业道德的倡议,并现场签署《公司债券承销机构关于构建良好生态强化职业道德的自律公约》。
发起《自律公约》是公司债券承销机构学习贯彻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关于加快行业文化建设的动员讲话精神,积极响应协会《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倡议书》倡议,践行证券行业文化建设的具体行动。交易所债券市场作为最早采取注册制理念的市场,是注册制改革的“先行者”和市场化改革的“排头兵”。在交易所债券市场改革进程中,投行领域出现的尽调不充分、受托管理不尽责、低价竞争、利益输送等“四大顽疾”,是市场不成熟的体现,也是行业文化不健康的表现。国际经验看,治理“乱象”通常依靠“重典”与自律的有机结合。主动自律可以为行业发展保持弹性空间,有利于保护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公约通过倡导“好人举手”,树立正向标杆,自觉维护行业声誉,共同构建良好市场生态,得到公司债券承销机构的积极响应,截至目前,已有55家申请加入并自觉遵守《自律公约》,约占证券公司承销业务牌照数量的八成。
公约从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优化创新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推动缔约机构加强公司治理、提升机构素养,同时对缔约机构开展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提出了多项禁止性要求,包括承诺发行利率;承诺获得监管机构批复时间;采用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向公职人员、客户、正在洽谈的潜在客户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利益、争取市场份额;采用虚假宣传或夸大其辞误导和欺骗客户;对其他承销机构进行歪曲、诋毁,或运用模糊概念或容易产生歧义的图文材料影射其他承销机构;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同时,公约还要求缔约机构应当注重提升公司债券业务能力和质量,加强内部控制,在各项业务、各个环节中体现合规能力、专业能力、诚信精神和稳健意识,确保公司债券业务风险可控。
此外,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约明确了缔约机构发现开展公司债券业务存在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可以向中国证券业协会举报。监管部门和协会将对参加缔约、主动履约会员给予激励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