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上午举行的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表示,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央财政设立了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6年以来累计下达280亿元,有力支持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等工作。
苏克敬介绍说,《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也包括支持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
土壤污染治理并不是要花大价钱去治理修复受污染土壤。土壤污染治理不能盲目的大治理,大修复,还是应该坚持风险管控的总体思路,真正需要修复的还是小部分。
从试点经验来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可以通过调整种植结构来实现,过去种水稻,现在可以改种玉米、马铃薯、红薯、高粱、葵花等不易吸收重金属的农产品,或者蚕桑、棉花、麻类、花卉苗木等经济作物,花钱不多,并且改种农产品质量安全。
对一些轻度污染的耕地,可以通过采取调整PH值,采用低累积品种的措施,推动安全利用、保障农产品安全。每亩的成本在500-2000左右不等,代价也不大。对工业企业用地,如果依然要作为工业用地,或者转为绿地等,根据情况也不一定要进行治理修复。
所以,对于受污染耕地,应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出发点,在此基础之上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安全利用;对于建设用地,应以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重点针对拟开发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因地制宜采取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
苏克敬表示,下一步将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相关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和企业投入土壤修复。(记者 孟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