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交所对*ST华业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此前,公司股票因10月16日至11月12日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均低于面值,股票从11月13日起停牌,上交所启动对其股票的终止上市程序。本次上交所正式作出终止上市决定,意味着*ST华业成为继*ST大控之后,沪市第二家,也是A股市场第七家面值退市公司。资本市场人士认为,*ST华业面值退市,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体现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价值判断;而最终走到退市这一步,并非偶然,是公司近年来内控失效、经营失败、信披违规、持续经营能力基本丧失等内在问题接连爆发的必然结果。
公司申请豁免退市没有规则依据
据介绍,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1月12日,*ST华业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触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应予退市。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的规定,公司股票于11月13日起停牌。
上交所此后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依规作出了*ST华业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11月12日,上交所通知公司享有申辩权利,可以申请听证;11月18日,公司提出听证申请,上交所于11月19日予以受理,并向公司发出听证会议通知书;11月27日,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召开听证会议,充分听取公司现场陈述及申辩意见;同日,上市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事项进行审议,认为公司股票已经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面值退市情形,公司申请豁免退市没有规则依据,并作出了*ST华业股票终止上市的审核意见;12月4日,上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终止*ST华业股票上市的决定。*ST华业股票终止上市,事实清楚,规则明确,程序合规。
值得注意的是,在退市过程中,*ST华业总经理接受媒体采访称,向上交所提交了豁免退市申请。对此,有关法律专家明确表示,在现行制度框架下,退市指标客观,程序明确,没有留下可豁免的空间。2012年退市制度改革以来,市场化、法治化的退市原则和方向已经确立。其背后的核心理念就是把好市场的出口关,真正建立起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面值退市制度所出清的是一些公司价值没有得到投资者认可的公司,市场生态得以更加健康,市场秩序得到维护,在整体上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就个案而言,退市难免会给公司造成影响,但这也是公司自身经营不善所不得不需要承担的市场成本,也是市场优胜劣汰的必然结果。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正在向市场化、法治化稳步推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已经成为重中之重,各方主体应当坚持“四个敬畏”,严格按照规则行事。因公司豁免退市没有规则依据,在个案中轻言豁免,不是法治精神的体现。
退市是基本面真实反应
业内人士认为,*ST华业股价持续低于面值,是公司基本面的真实反应,其股票因此原因退市,是投资者选择的结果。
据了解,*ST华业内部控制失效,应收账款债权投资业务爆发重大风险,涉及多起债权及担保诉讼,部分资产和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2018年度公司亏损64.38亿元,2019年前三季度亏损50.49亿元,期末净资产为-48.20亿元,下属子公司违规为关联方提供大额担保,涉及金额达17.13亿元,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18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被出具否定意见,财务报告审计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对于公司存在的开展债权投资业务不审慎、违规担保等违规问题,上交所于2019年7月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了公开谴责等处分。对公司存在的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已于2019年7月立案调查。
在退市过程中,经监管督促,*ST华业充分提示了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原因被终止上市的风险。2019年10月16日,公司股价跌破面值,公司于10月17日披露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提示终止上市风险。10月29日,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面值,公司于10月30日披露终止上市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此后,公司每日均发布了风险提示公告。在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低于面值期间,公司共发布了11次风险提示公告,充分向市场揭示了股票的终止上市风险。(记者 王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