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网披露,成武农商银行员工李某东因违法放贷获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5月至2014年9月,成武农商银行原信贷员孙某因投资云南橡胶林,向社会人员借款近百万元无法归还。孙某为归还欠款,利用亲友作为贷款申请人,伪造贷款资料,分三次向成武农商银行申请贷款79万元。
在孙某申请贷款后,李某东作为成武农商银行城关支行客户经理,未履行对贷款全面性、真实性审查的工作职责,在对相关材料未予调查核实的情况下,依然出具符合贷款条件的评估意见,造成该行城关支行损失79万元。
判决书显示,成武县公安局在办理孙某骗取贷款一案中,发现李某东违法贷款规定发放贷款的事实,遂于2015年10月29日立案调查。同年11月5日,李某东被上网追逃,两年后,即2017年12月23日,李某东到成武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2019年11月6日,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李某东作为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据了解,孙某因骗取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