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出台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相关政策,要求涉农市县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保障乡村振兴(含乡村产业)用地需求,并优先保障点状供地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在用途方面,广东规定,点状供地适用于实施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等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使用零星、分散建设用地,且单个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超过30亩。
在审批方面,广东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可采取征转合一、征转分离和不征不转等形式分类管理,其中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破坏耕作层、不直接固化地面等乡村产业项目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可由项目开发主体与土地权利人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明确种植、养殖、管护、修复和经营等关系,按原用途管理。
在监管方面,广东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照“谁提出、谁监管”的原则,对点状供地项目实行全要素、全过程的动态联合监管。(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