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多部门制定并公布《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2020年全省县、乡两级社会心理服务平台普遍建立,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意见基本目标还包括:2020年浙江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和精神障碍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将分别达到70%和50%,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到2030年,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普遍提升,心理健康服务网络覆盖城乡,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相关专家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个体心理行为问题及其引发的社会问题日益凸显。由于科学认知不足,政策法规不够完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等情况,现有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还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心理健康服务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亟待加强。
针对以上情况,浙江此次公布的意见在体系建设、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干预服务等方面明确了16项具体措施,将自2020年1月30日起施行。
值得一提的是,在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方面,意见明确提出了对特定时期、特定岗位、经历特殊突发事件的员工进行心理疏导援助;学前教育机构、特殊教育机构、中小学校开展符合学生身心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要更好地发挥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养老机构等相关社会组织的作用等。(记者俞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