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该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了对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的市场监管,迅速查办了一批涉嫌售卖假口罩的案件。
该省铜仁市某医疗器械公司从湖南邵东购进的口罩不能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等有关信息,也未按规定落实进购货物查验制度,便向群众销售,铜仁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报后迅速赶往现场,对剩余的776只口罩采取了强制扣押措施,并对该案立案调查;该省兴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兴义市某工贸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批发销售给部分药店、诊所及消费者的口罩,涉嫌未明码标价和以普通防颗粒物口罩冒充医用口罩进行销售,该公司目前已被立案调查。另外,贵阳某药业公司售卖的口罩不能提供供货商资质和进货票证、未明码标价,也被贵阳市云岩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
为做好疫情防控商品的质量监管、价格监管,1月23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急需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确保质量安全。在该局统筹下,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生产假冒伪劣口罩等个人防护及消毒用品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特别加大了对以次充好、假冒厂名地址、制售“三无”产品、回收废旧口罩再加工销售、无证照经营医疗物资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其中涉及卫生、环保、公安等部门的,主动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信息,深挖彻查;对涉及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绝不“以罚代刑”。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如发现市场上有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务必及时拨打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