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银行业协会2月8日发布《减息助企 共克时艰——致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倡议书》,倡议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减让贷款利息,与实体企业共渡难关。
倡议书提出,全省银行业,对省内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受疫情影响较重行业的企业减让贷款利息,对相关企业2020年2月的应付贷款利息,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0年1月20日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15%计收。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进一步采取减免措施,全面控制和降低相关企业的融资成本。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免除2月份贷款利息,或者适当延长贷款减免的期限。
此外,从2020年2月8日起至国家确定的疫情结束之日止,浙江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将采用直接免收或先收后返方式,免收ATM机跨行查询、取现交易手续费。目前,采用直接免收方式的银行包括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浦发、中信、招商、广发、平安、光大、兴业银行杭州分行,以及辖内所有城商行和农村金融机构;采用先收后返方式的银行包括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浙江省分行,浙商银行,以及华夏、民生、恒丰、渤海银行杭州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