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网显示,日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大连银行原行长王劲平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下发驳回申诉通知书。(2019)辽刑申271号认定,王劲平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款物共计人民币791.5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根据通知书,陈云英因原审被告人王劲平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不服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2016)辽0204刑初467号刑事判决及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辽02刑终450号刑事裁定,以“认定王劲平构成受贿罪的主体资格及其在担任大连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期间的职责的证据不足;原判认定的部分受贿事实不清;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数额认定有误,少认定了王劲平的合法收入,多计了来源不明的收入;量刑过重”为由,向法院提出申诉。
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王劲平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事实的主要证据有证人证言、相关书证、价格认定结论书、审计报告及原审被告人的供述等。上述证据均经庭审质证,来源合法且能相互印证,足以认定。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提出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再审条件,本院予以驳回。
公开资料显示,王劲平于2000年至2015年担任大连银行行长、大连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利用主持大连银行全面工作、审批发放贷款及主管协调全市金融工作的职务之便,为大连毅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华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大连澳南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等谋取利益,并收受上述公司负责人贿赂款物共计791.52万元。其中,XX英与王劲平共同受贿财物价值33.78万元。此外,王劲平的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对共计折合404.49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原审判决如下: 一、王劲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已缴纳)。二、王劲平受贿所得财务和来源不明财产依法没收,依法上缴国库。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王劲平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19年,大连银行多次被相关部门处以行政处罚。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3月6日,北京银保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因违规向关联方发放信用贷款、贷款转存定期存款并续作存单质押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及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被责令改正,并被处以合计200万元罚款。
3月29日,大连银行北京朝阳支行贷款转存定期存款并续作存单质押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北京银保监局责令大连银行北京朝阳支行改正,并给予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月11日,曾任该行重庆九龙坡支行行长的李星伟因与信贷客户存在非正常资金往来、违规担保、利用个人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被取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终身。
4月19日,重庆银保监局公布的一张个人罚单显示,曾任大连银行重庆分行行长王帆因受贿并违规放贷,被取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终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则显示,其受贿受贿超13万美元,违法放贷高达1.2亿元。
6月4日,大连银行北京西城支行存在个别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北京银保监局责令大连银行北京西城支行改正,并给予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6月4日,大连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存在同业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开立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承汇票且贷款资金用于缴存银承保证金两宗违法违规行为。税海舟为责任人。经查,税海舟为大连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行长。北京银保监局责令大连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改正,并给予合计1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税海舟给予警告并处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大连银行披露的2019年三季报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大连银行实现净利润8.94亿元,同比下降33.86%。这并不是大连银行第一次出现盈利下滑,2018年,大连银行实现净利润16.31亿元,同比下滑10.14%。
截至2018年年末,大连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41.5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57亿元,同比增长9.40%;不良贷款率2.29%,同比减少0.02%;拨备覆盖率141.04%,同比减少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