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9日透露,近日,河北印发关于建立“五证齐全”商品房项目发布制度的通知,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减少售后纠纷。
据介绍,河北各地将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后,及时将项目详细信息、预(销)售许可信息、楼盘表信息等对外发布。
据悉,河北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要在单位官方网站显著位置开辟“五证齐全”商品房项目专栏,及时、准确对外发布所有在售项目的相关信息,并添加检索功能,方便群众进行查询。鼓励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同步发布,提高信息覆盖面。
河北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将于3月30日前完成信息发布工作,县(市、区)将于4月30日前完成信息发布。新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项目,信息发布时间将在10日内完成。
此外,河北建立“五证齐全”商品房项目发布制度的同时,将及时发布“五证齐全”商品房项目信息,并积极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引导群众选购“五证齐全”的商品房。 (黄歆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