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举行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卫健委新闻发言人高小俊介绍,从3月21日零时起,各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暂停新冠肺炎病例收治任务,新发疑似和确诊病例全部由市级定点医院收治。不再承担收治任务的医疗机构,由各区卫生健康委组织疾控和院感专业人员,严格开展终末消毒,经专家评估后,于3月23日零时起,全面恢复日常医疗服务。
日前,北京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医疗保障组印发《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医疗机构要运用疫情防控大数据行程查询和健康宝、京心相助App等方式,做好就诊人员的行程查询验证、健康状态查询等,分类引导患者就诊。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及时开展病例筛查检测,对疑似病例立即进行单间隔离,及时转诊;设置急诊科的医疗机构要做好急诊分级分区管理,引导非急症患者到门诊就诊,畅通胸痛、卒中、创伤患者和孕产妇等就诊绿色通道,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救治;二级以上医院继续做好非急诊全面预约工作,扩大预约号源投放总量,开展分时段精准预约,上下午号源投放比例达到1:1,有序均衡上下午诊疗工作量,避免过于集中于上午;各医疗机构积极采取互联网+医疗等信息化手段,适应市民就医需求。
通知要求各二、三级医院设立住院患者缓冲病区或应急隔离病房,用于过渡期病人安置,采取“隔床”、单间单人等方式收治患者;各医院进行手术风险分级分类评估,加强日常手术和介入、内镜治疗,及时收治急症、恶性肿瘤等患者,优先开展急危重症患者、影响患者远期生存质量的手术和治疗性操作。此外,通知还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动了解社区居民健康状况,公布家庭医生团队联系电话,保证通讯畅通,组织家庭医生主动与签约服务对象联系,了解其家庭成员健康状况。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在线问诊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签约老年慢病患者提供送药上门服务。
确保医疗服务安全有序的同时,避免院内交叉感染是重中之重。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服务,把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作为有序促进日常医疗服务的重要基础和前提,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人员均应当正确选择和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要及时发现发热和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在恢复诊疗服务过程中,要做好宣传公示,及时向社会告知开诊服务情况,引导患者合理就医,要关注患者就医体验,听取患者建议,确保患者投诉渠道畅通。
市卫生健康委建立了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每日门急诊和住院、手术情况监测分析制度,对没有做到疫情防控和医疗服务“两促进、两不误”的医疗机构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适应市民就医需求。(记者 贾晓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