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微信等网络渠道,假冒知名电商平台,以“京东新店推广”“开工大放送”等多种名目,虚拟“扫描二维码免费领取赠品”的销售活动,诱骗消费者转发朋友圈,销售以次充好的商品,很多消费者上当受骗。近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湖北省广告监测中心联合发布消费警示。
非常时期辨伪识真勿上当。网络上不法商户容易打着“免费”“低价”“赠送”“领红包”等利益诱饵推广假冒商品,利用网络销售渠道吸引误导消费者参与。“假冒”商品一般不能提供正常的经营详细地址,如果存疑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商家信息,如存在异常需留心。例如:疫情期间有不法分子未经授权使用京东品牌标示、冒用京东工作人员身份开展销售活动。经核实,京东表示从未采取此形式进行营销推广,更不会要求消费者添加客服个人微信要求购买商品或沟通咨询。请广大消费者注意鉴别,谨防上当受骗。
经营者需依法经营讲诚信。开展广告宣传和经营活动,特别是利用微信等自媒体渠道宣传销售商品,要依据《广告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广告发布者、商品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湖北省广告监测中心在日常监测过程中,将把微信等自媒体广告纳入重点监测,一旦发现违法线索将立即移交给相关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广告虚假宣传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消费者享受网购便利多留心。一是要养成理性健康的网络购物消费习惯,不合理的红包、低价、免费等优惠回馈多警醒,微信群里不可信的链接请不点击、不转发;二是选择诚信电商平台进行网购有保障,进行网络购物时宜选择资质齐全、信用良好的电商平台,购物体验好,商品服务质量更有保障;三是对商家存疑可核实或者举报。如存在异常或发现经营者虚假宣传行为,请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案件线索并进行举报;四是保留相关的购物凭证或记录,发生争议及时维权。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商品和服务,一旦发生了消费争议可以向电商平台客服进行沟通协商解决,也可以向辖区消费者组织、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咨询,及时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禹静 记者 吴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