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公安局获悉,我市警方近日推出暂住登记网上办服务,已有870名群众通过该服务办理了暂住登记。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根据相关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洛阳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户政大队副大队长陈晓介绍,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到公安机关申报暂住登记满半年。
之前,大家必须到社区警务室申报暂住登记,近日洛阳市公安局上线网上申报暂住登记,可直接通过“洛阳警民通”微信公众号自主申报暂住登记,实现申报暂住登记“一次不跑”。
据介绍,为方便群众办理居住证,“洛阳警民通”上线“居住申报系统”,该系统包括个人居住申报、用工单位申报、出租房屋申报、暂住登记凭证下载四项功能。登记申请时,申请人必须真实在洛阳居住,若系统定位申请人不在洛阳,则无法申请。
非洛阳户籍在洛居住人员,可点击“警民通”户政板块,进入居住申报系统,点击“个人居住申报”,按要求阅读申报须知,选择申报类别,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个人和房屋的电子材料后,提交完成。
填写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暂住申报。同时,可在“我的申报记录”中查看到已申报的相关信息。
申报完成后,民警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同时,申请人可在“暂住登记凭证下载”功能中生成电子版暂住凭证,自助下载打印。
“暂住登记满半年后,如果申请人选择办理居住证,并选择货到付款的邮寄服务,民警会把办理好的居住证邮寄给对方。”陈晓说,通过暂住登记网上办和居住证寄递服务,申请人办理居住证可实现“一次不跑”。
另外,本月13日起,全市户籍窗口已恢复正常办公,正常开展业务受理。陈晓提醒,办理业务的群众须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洛康码”后进入户籍窗口,自觉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理业务的群众应遵循“谁办理谁在场”的原则,非办理业务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场所。(洛报融媒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张国锋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