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开封市财政紧紧围绕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创新管理机制,全力支持全市乡村振兴发展。
全面落实“四个优先”。开封市财政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关于落实“四个优先”若干政策措施》要求,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力支持我市推进“一十百千”工程。市财政积极争取乡村振兴项目(三期)专项债券资金,重点支持乡村振兴“1+6”示范带建设,开工建设三期项目部分主体工程。
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市财政全面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支持建设高标准粮田,全力稳定粮食生产。市财政继续加大农田水利设施投入力度,加快优势特色农业发展,大力支持对返乡创业贷款进行贴息,支持各县区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园。市财政积极支持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支持培育田园综合体、电商产业园,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大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市财政大力支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户厕改造、安全饮水等重点项目,支持我市新建、改扩建农村公路120公里,推动城乡区域协同发展。同时,市财政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奖补,支持美丽乡村和爱心院项目建设,大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