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16日通报三起违法违规出口医疗物资案例,表示将实施多种联合惩戒措施,让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案例一:4月13日,青岛某贸易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丁腈一次性手套5400千克,货值66.15万港元,申报规格为“用于员工食品健康安全检查时使用”,报关时未提交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和出口医疗物资声明。实际货物为一类医疗器械列明的检查手套,当事人涉嫌逃避出口商品检验。4月15日,青岛海关已对其立案调查,本案正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
案例二:4月12日,满洲里某贸易公司申报出口150万只“一次性使用防护口罩(非医用)”,货值30万美元,并提交了合格证复印件、出口非医疗物资声明、检测报告等材料。经查验发现,有29箱共计11.6万只口罩实为一次性医用口罩,当事人涉嫌逃避出口商品检验。4月15日,满洲里海关已对其立案调查,本案正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
案例三:4月9日,成都某公司以集装箱方式出口一批货物,海关经查验发现其中包括未向海关申报出口的一次性防护口罩30万只,货值32万余元,当事人涉嫌未向海关如实申报,影响海关监管秩序。成都海关经立案调查,已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海关总署此前发布公告,决定自4月10日起,对医用口罩等11类物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提醒,将依法从严从重从速查办违法违规出口医疗物资案件,并将采取联合惩戒。比如,企业被处罚的,海关将向商务主管部门通报企业被处罚信息,由其暂停企业的对外贸易经营活动,海关根据商务主管部门的决定对该企业的进出口货物不予办理报关验放。(记者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