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在基层调研发现,以数量荒、专业荒、梯队荒、结构荒为特征的“医荒”现象在部分县乡两级医院非常明显,而且还在延续。好不容易争取到的招人指标,也常常招不到人。这种状况导致基层医疗服务缺医少护,不但很多群众缺乏在家门口享受医疗服务的获得感,更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要求存在不小差距。
我国在2010年就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的目标。但受困于基层医疗人员短缺问题,这项工作一直未能真正有效地推广开来。虽然在此期间,各地也出台了不少鼓励医务人员从事基层医疗工作的政策,比如解决事业编制,或给予全额事业拨款,但效果始终不甚明显。
那么,其中到底存在哪些梗阻呢?
首先就是待遇问题。比如,虽然现在对社区医生有了一些政策上的优待,但和综合医院的学术地位以及工作绩效相比,始终存在巨大差距。这一现象在经济贫困地区尤其明显,在最基层的乡村,一些村医每月拿到手的工资甚至不足1000元。现有的从业人员都留不住,怎么可能吸引新鲜血液?
其次则是环境原因。基层医疗机构大多位于相对偏僻的地区,偏僻就意味着生活上的各种不方便和经济效益的差异,和大城市大医院相比先天不足。这对一个经历10多年升学苦读的青年来说,很难产生足够吸引力。如果基层医疗机构恰好在繁华街区,情况会稍微好一些。但总体来说,越是繁华的区域,医疗资源相对越发达,对社区、县乡医院的需求本身也不高。有名的大医院又很容易产生虹吸效应,导致基层医疗机构的处境更加尴尬。
所以,近些年基层医疗机构因为缺人问题发展缓慢,又因为无力发展而更加缺人,陷入恶性循环中无力自拔。
要改变这种情况,就必须通过政策的引导和经济收入的保障,逐步引导部分医务人员向基层回流。政策引导上,可以考虑要求晋升为主治医师的中青年医生,必须有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经历,并且时间应该不少于两年。与此同时,对于在基层医院工作后愿意长期继续下去的,由政府提供高于当地综合医院医生平均收入30%以上的工资保障,至少在经济上不能让优秀的基层医生吃亏。此外,应适当增加基层医生的年假,根据医院与家庭距离行程3小时、半天、一天等情况,给予医生更多的休假时长,保证他们的生活需要。
在此基础之上,另一个关键措施就是分级诊疗制度。对一些基础的常见疾病,应该要求患者经过社区医疗机构初步诊疗和分流,再到综合医院去就诊。如此,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生就有了必要的工作内容。而且,基层医院分担一部分诊疗步骤,可以缓解综合医院资源紧张、医生过劳的现状,从而反推医生向基层流动。一旦这样的机制形成,基层医院的发展将指日可待。 (郑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