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获悉,该局已于近日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保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重庆名山名峰、城市景观山体、临江山体、特色岸线、特色地名等属于特色自然景观资源,今后可以保值增值,其地形地貌将受到重点保护。
根据《通知》,我市自然资源主要包含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及特色自然景观资源等,它们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生态产品的主要来源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事关生态安全格局的构建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要让自然资源保值增值,首先要明确自然资源“归谁管”“值多少”。因此,必须做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摸清自然资源价值本底。
《通知》旨在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动我市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把重庆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如何保护好自然资源?《通知》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价值本底、保护使用规划等方面重点部署,并要求各区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自然资源保护的统筹指导,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保护,着力抓好矿产资源保护,统筹推进森林、草地、湿地资源保护,积极推进特色自然景观资源保护、注重自然资源保护协同配合。
《通知》还明确,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强化部门联动,将相关部门专项规划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自然资源全要素管理。(首席记者 申晓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