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带来有关护理保险发展的议案、提案,为护理保险的发展建言。总体来看,建言方向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完善社会护理险制度,稳步扩大试点范围;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商业护理险,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增加市场有效供给。
在商业护理险的发展方面,此前险企开发的相关产品较少,部分产品与“护理”本质无关,体现更多的是理财性质。随着保险行业强调回归本源,以及相关政策的调整,险企将在商业护理险方面不断寻求创新和突围。
聚焦“护理”本源探索创新模式
看到健康险未来的发展前景后,不仅专业的健康险公司开始在商业护理险领域积极发力,就连财产险公司也开始在该领域进行创新尝试。《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下称“人保健康”)和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农保险”)近期都推出了商业护理险产品,力图通过产品创新推动市场发展。
人保健康推出的个人护理保险是一款长期产品,投保年龄段为6-55周岁,可保障至被保险人80周岁。从赔付角度看,如果被保险人在60周岁以前伤残,每年可获残障护理保险金;若年满60周岁未发生残障护理,保险公司会主动通知客户参加护理需求评估,确认达到轻度失能及以上护理需求等级的,均可以每年获得护理保险金。保险满期时,皆可获得所交保费的120%作为最后一笔老年护理保险金。
华农保险推出一款一年期健康险产品,主打住院陪护服务。据了解,被保险人在确诊100种疾病中任意一种后,在指定医院住院时,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其合作的第三方机构提供陪护服务,目前能覆盖全国近600家知名三甲医院。保险公司会提前给付费用,无需患者垫付或另外付费。“80后独生子女居多,而且多处在上有老人、下有小孩的阶段,如果其亲属生病住院特别是长时间住院,难以从容应对。我们这款产品就是为满足一部分人因为生病住院(特别是大病)而亲属不能长时间照顾的需求。”华农保险相关负责人表示。
由此可见,自2019年12月1日《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后,保险公司已在产品创新方面开始积极行动。《办法》强调,“护理保险产品在保险期间届满前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应当以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条件。”
分析人士指出,明确护理险的赔付条件,就是为了防范产品设计偏离本源,以长护险之名行短期理财险之实,在保证产品保障属性的前提下进行创新,才能真正解决老百姓保险需求的痛点,丰富产品有效供给。
长期护理险发展面临诸多痛点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65周岁及以上人口已达1.76亿,较上年新增945万人,占总人口之比达12.6%。同时,从老人抚养比来看,2018年已高达17%。长期看,在制度层面保障失能老人的照料和护理非常必要。目前,我国的社会护理险还处在试单阶段,试点城市拟从第一批的15个扩展至29个,整体来看,试点面较窄、受益人群较少。业内人士认为,要让更多需要照护的人群获得更好的服务,需要加快商业护理险的发展,这一市场未来有很大发展空间。
“目前,商业护理保险市场呈现规模小、产品价格高、保障功能弱、产品特色不明显等特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孙洁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孙洁看来,当前商业长期护理险发展面临诸多痛点。从保险公司角度看,缺乏精算数据,导致产品定价难;护理服务产业不成熟,导致产品创新难;服务标准和规范缺失,导致风控难。从消费者角度看,对长护险的认知度较低。
人保健康推出的长护险,其赔付仍是以现金形式进行,其保障期最高只能到被保险人80周岁。对此,该公司开发部处长辛丹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也曾考虑过以护理服务的形式进行赔付,但由于产品保障期限长,险企又需要与第三方护理服务机构进行合作,其间会面临多种不确定性因素。但她也表示,今后会考虑推出新的服务,例如,购买该公司护理险的消费者,选择与其合作的机构购买服务时,可以享受优惠等。产品对保障期限进行设定而非保终身,也是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
为推动商业长期护理险的发展,孙洁建议,可由政府牵头建立长期护理的发生率数据库,并在保险行业内建立共享机制;建立统一的长期护理等级标准,支持险企产品开发;同时,对消费者购买长护险给予所得税税前扣除等政策支持。记者 冷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