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意见》就 稳就业工作提出了六个方面重点举措。
一是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职工在岗培训补贴政策延续实施1年。
二是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支持社区生活、家政、旅游、托育、养老等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发展。
三是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四是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扩大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规模,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
五是做实就业创业服务。
六是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及时兑现失业保险待遇,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及时纳入临时生活补助、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等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