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经过整理的比较完备、系统的某一类法律的总称。”这是《现代汉语词典》对“法典”的定义,这一表述,揭示出了从法律到法典“一字之差”背后的巨大不同。
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新中国首部民法典正式出炉,中国的民法体系经历从“法律”到“法典”的历史转换。
这一转换如何完成?用两个词或可概括:“化零为整”“更新换代”。
中国编纂民法典,并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
而随着民法典的施行,其中各分编相对应的婚姻法、物权法等民事法律也将同时被废止。
中国为何要制定“法典”?
有四方面现实需求,包括社会制度的需要、国家治理的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及民众利益的更好保障。
官方指出,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
从“法典”的历史看,古代著名四大法典——《汉谟拉比法典》《十二表法》《法经》以及《摩奴法典》,都被认为是促进当时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也被当做是一个时代“治世”的象征。
其中的《法经》,正是中国战国时期的法典。有观察指出,这表明新中国今天“筑典”也有其深厚的法律背景和文化渊源。
而从世界角度看,法典在“安邦定国”中发挥的作用不言而喻。大家所熟知的《拿破仑法典》,又称《法国民法典》,历经多次修改,至今仍是法国现行的法律,在维护国家稳定、助推社会进步的作用有目共睹。这也正如拿破仑自己所说,他真正的光荣并不是打了40多次胜仗,而是颁布民法典。
民法典对中国意味着什么?
不少法学人士认为,它完成了一次中国国家精神和民族精神的立法表达。
民法典最鲜明的特色之一就是“民族性”。中国民法典的民族性体现在,坚持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结合的民族智慧,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的民族精神特征。此外,“优良家风”“夫妻互相关爱”等入典,更从文化方面延续中华民族延绵千年的人文基因。
而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民法典可能更像自己“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象化。
生活中难免遇到不愉快的“小事”,比如遭遇“霸座”、被“垃圾信息轰炸”……如今,这些生活中看似微小的“闹心”事,都将被民法典以明文规定一一“校正”。从小处说,人们的心情会更舒畅,从大的角度而言,很多潜在矛盾都可以被扼制在萌芽中,生活将更美好,社会将更和谐。
对于寻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当下中国而言,民法典正是达至这一目标的需求和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