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各地的公安交管部门都在公安部的要求下开展了“一盔一带”宣传劝导活动,在北京,市交管局安监处和各支大队也都开展了此项工作,民警走上街头向市民派发“骑电动车要戴头盔”的宣传单,同时对未按照规定佩戴头盔的快递、外卖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通报给所属企业,由企业进行内部的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记者曾跟随民警参与了多次这样的活动,有不少市民在接到了这样的宣传单后很诧异,表示并不知道北京市还有骑电动车必须要戴头盔的规定。
对此,记者咨询了北京市交管局相关处室的负责人,他表示,北京市目前针对“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的行为确实没有相关罚则,但通过一些数据来看,不佩戴安全头盔骑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伤亡率很高,希望通过监督外卖、快递人员戴好安全头盔,来发挥行业的示范作用,引导更多的市民骑电动车时也要佩戴安全头盔。
今天上午,记者还电话联系了西城交通支队执法站和非机动车登记站,工作人员均表示,目前暂时还没有收到将处罚“骑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的规定,同时,给电动车办理上牌业务也不强制要求车主要有头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未佩戴安全头盔,将进行罚款、扣分的处罚,但其并没有对骑行电动车应否佩戴头盔作出规定。
记者注意到,近一段时间来,在地方的立法实践中则相继出台了相关法规,对骑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进行了明确要求。比如,《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近期新出台的三部地方法规中,都包含了骑电动车佩戴头盔的相关要求。《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确提出,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如果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此外,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北京市的地方性法规中,仅有《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在第十六条中提及了“本市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搭载12周岁以下儿童的,鼓励为儿童佩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