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用于还贷款,这种便利是不是很适用于忙碌的“上班族”?6月30日,记者从北京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2020年7月1日(含)起受理的贷款借款人可以申请冲还贷业务。
所谓公积金冲还贷,是指缴存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申请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用以冲抵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与信用卡约定还款类似,冲还贷的方便之处主要在于,减少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中间环节。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借款人须在管理中心(不包含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符合提取条件。
冲抵日为每年1月和7月合同约定还款日,对于符合冲抵条件的,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资金进行冲抵,若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符合冲抵条件,先从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冲抵,再从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冲抵。冲抵下限为约定还款额,当约定还款额高于剩余贷款本金、利息、罚息之和或为贷款最后一期时,按剩余贷款本金、利息、罚息之和冲抵。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保留人民币10元。若冲抵失败,则按照借款合同约定,从借款人预留的还款账户中足额扣划当月还款金额。
举个例子,2020年8月10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120万元。2021年1月10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010元,约定还款额10000元。按照冲还贷冲抵规则,当日冲抵15000元,不再从借款人的预留还款账户中扣划约定还款额。
2020年8月15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100万元。2021年1月15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9810元,约定还款额10000元。按照冲还贷冲抵规则,当日冲还贷失败,自借款人预留还款账户中扣划约定还款额10000元。
再如,2020年8月5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50万元。2022年1月5日,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010元,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010元,约定还款额20000元,剩余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合计18000元。按照冲还贷冲抵规则,当日冲抵18000元,借款人贷款结清,从主借款人账户冲抵15000元,从共同借款人账户冲抵3000元。
此外,借款人可以在签订贷款借款合同时同步申请办理冲还贷业务,无需再单独申请购房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将优先用于冲还贷款。冲还贷业务一经开通,借款人原有其他购房、租房提取事项和约定提取业务将自动终止。
对于组合贷款,冲还贷业务只支持冲抵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商贷部分还款则按各商业银行规定执行。(记者 刘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