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保监会首次公开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向社会公开银行保险机构的38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
其中包含宁波东海银行的3名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杭州平章工具有限公司和宁波市鄞州亚历电器有限公司。
7月6日,宁波东海银行就此情况发布相关说明表示,宁波东海银行依法独立合规经营,与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贷款融资等相关业务。上述事项对正常经营管理未产生任何影响。
宁波东海银行公告称,中国远大集团取得该行股份时均依法经原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中国远大集团被通报的主要原因是因持股超过监管比例限制。
据了解,由于历史原因,宁波东海银行2012年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及2015年同比例增资扩股时,经原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中国远大集团通过3家子公司间接持有本行28.97%的股份,该情况超出银保监会“主要股东包括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一般不超过20%”的要求。
目前中国远大集团正在会同宁波东海银行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使股权比例降到符合监管要求的水平。
同时,杭州平章工具有限公司和宁波市鄞州亚历电器有限公司目前已将所持宁波东海银行股权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
宁波东海银行称,将继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全力推进引入战略投资者工作,使股东持股比例降到符合监管要求的水平,同时努力做好各方面工作,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安全、更优质的服务。
资料显示,宁波东海银行前身为成立于1988年的象山县绿叶城市信用合作社,由中国远大集团及宁波市、象山县两级人民政府推荐的优质国有企业等共同出资组建而成。
2020年1-6月,宁波东海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88亿元,营业净利润8562.12万元,分别较2019年同期增长49.9%和190.5%,流动性充足,经营管理情况持续向好,经营业绩保持快速健康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