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保监会官网,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江龙游农商行”)因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由他人使用的违法违规事实,遭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罚款15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于2020年7月6日对浙江龙游农商行作出处罚决定。
同时,胡寿芳对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由他人使用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衢州监管分局对胡寿芳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龙游农商行前身为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于2004年11月01日。
今年5月19日,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作出关于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显示,同意该行以利润转增和资本公积转增方式增加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22亿元变更为2.75亿元。
近段时间以来,包括建设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出现因“三查”不尽职的行政处罚罚单。今年6月24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中提到,“贷款三查不尽职”是信贷管理方面整治的重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