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官微发布消息,日前,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首席风险官彭志军(市管副局级)以涉嫌受贿罪予以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办理中。
彭志军,2002年9月至2006年4月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先后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区庄支行副行长、水荫支行行长。于2006年5月至2007年1月担任广州农信联社发展研究部副总经理,于2007年1月至2008年2月担任广州农信联社办公室总经理,于2008年3月至2009年12月担任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增城信用社副主任、主任,于2009年12月至2012年9月担任广州农商行增城支行行长,于2012年9月至2013年10月担任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助理(挂职),于2013年10月至2017年8月担任广州农商行行长助理。于2017年8月获委任为广州农商行副行长兼首席风险官(风险总监)。2019年,因个人原因请辞该行副行长职务。
广州农商行系于2009年12月9日在广州农信联社的基础上,由727家法人股东和28936名自然人股东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该行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为广州金控。该行于2017年6月20日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
2019年3月,广州农商行向证监会递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2019年12月,广州农商行更新了招股说明书。广州农商行招股书显示,广州农商行拟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发行股数不超过15.97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4%),发行比例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14%,募集资金总量将根据实际发行股数和发行价格确定,其中发行价格根据询价结果确定。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提高银行资本充足水平。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
今年4月1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公告称,日前,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继康(广州市正局级)以涉嫌受贿罪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关于对广州农商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广州农商行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部分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个别违约债券会计核算前后不一致等问题。
广州农商行还曾遭广州市纪委监委点名。2019年10月8日,广州市纪委监委网披露了十一届广州市委第七轮巡察公布24个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情况。其中,广州农商行存在服务“三农”不积极,违规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