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消息 神州优车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0年7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神州优车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
二、对陆正耀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的罚款;
三、对陈良芸、王培强、李晓耕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十万元的罚款;
四、对亓琳给予警告,并处以五万元的罚款。
据悉,2019年1月,神州优车通过其实际控制的长盛兴业(厦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盛兴业)收购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67%的股权,神州优车在2019年一季报和半年报披露的财务报表中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涉嫌信息披露违法。其中,神州优车2019年一季报涉嫌少计资产不少于96.23亿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58.32%;神州优车2019年半年报涉嫌少计资产不少于101.86亿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6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