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发布《2020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报告指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发行使用,较好发挥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一是合理把握发行节奏。统筹把握新增专项债券与抗疫特别国债、一般债券发行节奏,妥善做好稳投资稳增长和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工作,确保专项债券有序稳妥发行,力争在10月底前发行完毕。
二是优化债券资金投向。坚持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
三是严格专项债券用途。严禁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决不允许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依法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单位运行经费、发放养老金、支付利息等,严禁用于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企业补贴等。同时,坚持不安排土地储备项目、不安排产业项目、不安排房地产相关项目。
四是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依托信息系统,对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实行穿透式、全过程监控,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既要防止债券资金滞留国库,或沉淀在项目单位,也要确保项目质量,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决不能乱花钱。
五是严格落实法定偿债责任。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省级政府负总责,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各负其责。采取综合措施,督促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债券资金使用单位等依法依规履行各自偿债责任,确保法定专项债券不出任何风险。
截至7月31日,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已发行22661亿元,完成全年计划(37500亿元)的60.4%。 (任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