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针对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英益利”)发布一则行政许可事项撤销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信托”)在中英益利筹建过程中,接受他人委托持有该公司股权,使用非自有资金出资并持续提供虚假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决定撤销《关于筹建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保监发改〔2012〕706号)中同意华润信托共同发起筹建中英益利的行政许可。
根据2012年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筹建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中英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英人寿”)和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泰人寿”)、华润信托、上海凯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筹建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公开资料显示,中英益利于2013年4月12日成立,属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目前,由俞宁担任法人、孙键担任总经理。
成立后,中英益利发生过股权变更。2016年11月,信泰人寿将其持有的3400万股股份转让与弘康人寿。2017年10月,上海凯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500万股股份转让与南京华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英益利的最新股权结构,中英人寿持股41%,为第一大股东;弘康人寿持股34%,为第二大股东;华润信托持股20%,为第三大股东;而南京华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仅持股5%。根据2019年度报告,中英益利实现净利润6487.1万元,总资产4.3亿元。
根据撤销决定书要求,自决定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中英益利应尽快调整股权结构并确保注册资本符合监管要求。在调整合规前,中英益利不得向违规股东退还入股资金,期间限制违规股东参会权、提案权、表决权等相关股东权利。逾期未完成的,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对此,中英益利方面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中英益利合规股东和公司坚决拥护和支持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将采取切实措施坚定不移地落实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在调整期间坚决限制违规股东的参会权、提案权、表决权等相关股东权益,在注册资本符合监管要求后再退还违规股东的入股资金等。
另外,中英益利现有股东正在积极协商,争取在监管规定的期限内调整中英益利股权结构,确保注册资本符合监管要求。
同时,中英益利将借此契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与合规股东一起,共同调整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提高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依靠制度和机制发现和预防公司治理和经营问题,化解和防范潜在的治理及经营风险。(记者 郭伟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