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近日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商务部服贸司司长冼国义在19日上午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本轮试点,是在前两轮基础上的“全面深化”。重点围绕推动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创新,提出三个方面8项试点任务、122项具体举措。
改革方面,围绕服务领域审批权下放或取消、放宽市场准入等,提出16项举措,涉及运输、旅游、教育、国土规划、工程设计、商务服务等领域,如下放《船舶营业运输证》管理事权、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权、展会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前置许可事项,扩大技术进出口经营者资格范围,简化外资旅行社审批流程等。同时,从促进货物、资金、技术、人员、数据等要素跨境流动方面,提出38项便利化举措,进一步构建有利于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发展环境,如实行进口研发(测试)用未注册医疗器械分级管理、开展人民币在服务贸易领域跨境使用试点、开展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开展外籍人才管理服务改革试点、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通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等等。
开放方面,上一轮试点在法律、金融等领域推出了6项开放便利举措,新一轮试点的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在运输、教育、医疗、金融、专业服务等领域,重点推出26项举措,主要是在更多领域允许境外服务提供者通过跨境交付、自然人移动等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如在中国境内经营无船承运,无须为中国企业法人;在条件具备的试点地区开展国内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允许台湾居民在试点地区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允许台湾居民在试点地区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等。
创新方面,顺应新形势下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国家层面将在试点平台上大力推进数字服务、版权服务、医药研发、检验检测、在线教育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别是在数字贸易领域,重点探索数据流动与监管的创新和开放,部署了一些政策措施,如探索跨境数据流动分类监管模式,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开展数字营商环境问题研究,组建国家数字贸易专家工作组等。同时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便利外国人在华使用移动支付试点、促进“两头在外”的研发、检测等服务发展,促进国际精品赛事发展等业态模式创新。
冼国义表示,新一轮试点任务全面深化,更加突出深层次改革、高水平开放、全方位创新,相应的政策举措内容更加丰富,涉及面更广。从新举措的“量”看,比上一轮试点多了80余项;从新举措的“质”看,开放程度、政策力度和改革深度都比前两轮试点大得多。
总体来说,新一轮试点,一是更加注重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布局推进服务贸易发展,主要体现在试点范围的设定、错位探索的结构性安排,以及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区域的产业链布局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二是更加注重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完善服务贸易制度,如进一步推进服务领域“放管服”,在管理体制、监管制度等多个方面推进优化服务贸易体制机制,激发市场活力。三是更加注重在扩大对外开放中提升服务贸易竞争优势,进一步拓展开放领域、加快探索开放制度、优化有利于开放发展的营商环境。四是更加注重在激活发展动能上发力,推动服务贸易规模扩大、结构优化、质量提升,把握数字贸易发展机遇,在试点地区全面推进数字贸易发展,既探索放松管制和准入,又探索完善监管制度和规范建设。(栗翘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