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搬迁协议被亲属代签,搬迁后的补偿款不知去向何方。近日,河南淇县朝歌办事处阁南村的一处老房屋被拆除,房屋主人家却发现,搬迁协议上的签字是亲属代签的。
当地办事处一领导向河南商报记者表示,他们的搬迁程序合法,并表示有代签人的口供。但搬迁协议和代签人的口供,这名领导却拒绝提供。
【现象】
房屋被拆除,协议被代签
2020年7月底,家住许昌市的郭先生收到通知,称其岳父刘宾(化名)在老家淇县的老房子,因为百城提质工程要被搬迁。因为刘宾年老体衰,郭先生便和妻子一道前往淇县朝歌办事处阁南村,和相关政府部门对房屋进行了丈量。
根据相关通知,8月10日至14日上午,是搬迁协议的签订时间。8月14日下午,政府有关部门将对拒不配合搬迁改造户下达执法文书。
“拆迁的红线正好位于老房子的中间,要是签了协议,房子就会拆一半留一半,影响房子的安全。”郭先生表示,考虑到这些原因,他们一直没有同意搬迁。
但8月12日下午,郭先生和妻子惊讶地发现,房子已经被拆除了。而当地朝歌办事处提供的搬迁协议上,最终的签字,是由郭先生岳父的哥哥刘勤(化名)代签的。
【争议】
搬迁协议能不能代签?
根据郭先生提供的改造拆迁附着物勘查补偿表,已经被拆迁的房屋,为郭先生的岳父刘宾(化名)和其哥哥刘建(化名)所有,面积共计45.1平方米。
但在8月11日签署的搬迁协议的最后一页,乙方签字一栏只有刘宾的名字,下方的代理人签字为刘勤。这也意味着,刘勤代签了刘宾的名字。
“两个人共有的房子,没有我岳父的签名,他们就把房子拆了,还说是合理合法的。”
郭先生表示,其岳父兄弟较多,老家房屋的分配并没有纸质文件可以佐证。但既然相关政府部门认定这栋房屋为其岳父和其哥哥共同所有,又为何让他人代签搬迁协议?
【回应】
搬迁协议代签,“没有发现不合法”
代签补偿协议是否合法?8月17日上午,在淇县县委宣传部,朝歌办事处党委副书记郭玉华表示,当地办事处已经按照程序签订了合约,政府该支付的搬迁款也已经按照标准支付到位了。
“刘勤拿着刘宾和刘建两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给大队说所有的事俺自己家去处理,所以说我们按照程序签订了合约。”
针对代签字是否合法合规的问题,经过多次追问,郭玉华说:“我按我的程序走了,程序我没有发现不合法的。”他还称,刘勤在代签字时录了视频口供。但当河南商报记者提出向其查看该口供时,郭玉华却拒绝提供。
“刘勤、刘宾、刘建都没有拿出来分袋(分家的材料),刘勤说都是兄弟,他代他们俩签了,有啥问题找他说,有录像,有口供。”郭玉华说。
为什么三兄弟没有提供分家的材料,相关部门在补偿表中却将房子划归刘宾、刘建所有呢?郭玉华表示补偿表是初步核查表,“根据大队村里的了解,根据他们自己弟兄们的情况,这个房子是分给刘宾和刘建的。”
此外,为了探求代签字一事是否属实,河南商报记者多次提出查看刘勤的视频口供和相关协议,但均遭到了郭玉华的拒绝。“我没有掩盖,不愿意提供。”郭玉华说。
【说法】
未经授权不能擅自处分他人财产
针对此事,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告诉河南商报记者,未经授权的代签字处理他人财产的行为在民法上有一个专有名词是“无权处分”。
张律师表示,大家都是成年人,无论是个人的财产还是家庭的财产,都应该是分开的。即使存在血缘和亲属关系,每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容侵犯,没有本人的亲自授权,其他人不能擅自去处分。
如果未经当事人授权,他人代签导致财产受损,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河南商报记者 刘远怀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