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目前全国大部分农信社已改制为农商银行,但一些农商行由于管理落后,内部监控不严,造成内部风险事件频发,骗贷、以贷养贷等成为农商行面临的主要问题。
银行员工赌博成瘾、自贷自批700余万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则刑事判决书,安徽省潜山市农村商业银行一员工利用职权之便挪用银行款项700余万元,以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2017年,作为潜山农商行信贷支员的黄某平因为网络赌博输光了钱,甚至还有了欠款。急需资金翻本的他打起了银行的注意。
文书显示,黄某平于2017年11月至2018年9月期间,利用其担任潜山农商行黄柏支行信贷会计的职务之便,冒用其父亲黄某、其妹妹黄某珊名义以及使用本人的名义在黄柏支行共73次以自贷自批的方式贷出共计730万元小额信用贷款供其本人赌博挥霍。
2018年9月至10月8日期间,黄某平又利用其担任潜山农商行官庄支行信贷员兼后冲二级支行行长的职务之便,冒用其父黄某的名义,在官庄支行共2次以自贷自批的方式贷出共计20万元小额信用贷款供其本人赌博挥霍。
2018年9月至10月8日期间,黄某平再次私自在信贷系统中将其本人使用的其父黄某名下农商行借记卡授信为易贷卡,共计贷出26万元。后黄某平将该26万元用于赌博挥霍。
直到案发时,黄某平仍有738万元未归还。
据披露,黄某平贷出的700多万元主要用于赌博,从开始的十万发展到上百万,从有能力偿还到无力偿还拖欠父母,知道自己错了的情况下黄某平依然没有停止,而是继续走向了不归路。黄某平自述:“当时脑子里就想着靠赌博来翻本,已经管不了其他的事了,只有继续赌博翻本。”
当然,黄某平最终没有逃过法律的制裁,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黄某平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同时继续追缴被告人黄某平违法所得7030876元发还受害单位。
银行利用空壳公司、伪造虚假资料申请贷款
另外一份刑事裁定书显示,河南汝州农商行(改制前为汝州市农村信用社)前员工王某利用空壳公司、提供虚假资料等骗取贷款700万元,给该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980553.7元,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文书显示,2012年底,该行职工王某与闫某(另案处理)商量利用公司名义从汝州市农村信用社申请大额度贷款使用。2012年12月,由王某购买汝州市金船实业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汝州市天中实业有限公司。
2013年3月,王某向汝州市农村信用社提供汝州市天中实业有限公司与汝州市丰浩实业有限公司虚假铝矿石购货合同,申请贷款1500万元,闫某以其实际控制的河南方永实业有限公司为借款企业提供连带担保。
实际上,这三个公司均为无实际经营活动的空壳公司。王某向银行提供的公司相关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材料都是伪造的虚假材料。
2013年3月30日,汝州市农村信用社给汝州市天中实业公司发放贷款8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该笔贷款王某将其中500万元交由闫某使用,将剩余300万元转入到了账户名称为王某某、康某的账户中。
直到2014年3月,该笔贷款到期前,因王某和闫某均无能力归还该笔贷款,王某便联系过桥资金800万元归还该笔贷款。随后,王某继续使用虚假材料申请贷款,银行批贷700万后用于归还过桥资金。
2015年3月,汝州市农商行在明知贷款人已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为了不出现逾期将该笔贷款期限展期10个月。2016年1月份,贷款展期期限满后,闫某和王某仍无能力归还,农商行为了不出现贷款逾期无法收回的情况,竟然同意给闫某和王涛峰再次办理续贷手续。
伪造材料骗贷,还不上之后银行为其续贷,再还不上,银行又为其续贷,成了无限循环的的游戏了,实在令人震惊!
然而该笔贷款到最后,王某、闫某仍无能力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共给该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98万余元。
最终,王某因涉嫌犯骗取贷款罪被逮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法院责令王某将骗取贷款犯罪中的违法所得700万元,依法退赔给被害单位河南汝州农商行。
从今年公布的骗贷大案来看,这些案件大多发生在不发达地区的城商行和农商行,这些银行大都由本地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改制而来,各地农商行骗贷案件频发已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但随着银行金融科技水平、风险防控和内部治理水平提升,相信此类案件将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