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本网以《罗山县河砂资源疑遭疯狂盗采同一问题曾被全市通报批评》为题报道了信阳市一企业在未取得河道采砂批复手续的情况下,与罗山县财政部门下属国有公司签订河砂回购协议,以河道清淤之名疯狂在河道内挖沙出售获利,涉嫌盗采一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9月24日,信阳市纪委监委通过官方公号(清风信阳)公开发布对罗山县山店乡麻田河河砂资源遭盗采问题进行查处的处理结果,多名领导干部被处党内严重警告、免职。
9月24日,信阳市纪委监委官方平台清风信阳发布的责任追究通报显示,2020年7月以来,在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信阳兆霆工程有限公司与山店乡政府、罗山县宝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河道清淤河砂回购协议,在罗山县山店乡陈楼村舒洼组境内麻田河河道非法采挖河砂8192.42方,评估价值为44.23万元。
通报指出,近两个月的非法采砂未得到有效制止,充分说明罗山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敏感性不强,相关职能部门及山店乡政府执法不力、监管不严、履职不到位,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罗山县委县政府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责成罗山县委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给予罗山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麻田河县级河长叶德朝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罗山县政府副县长杜勇政务警告处分。
经罗山县委县纪委研究,给予罗山县宝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沈旭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宝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支部书记职务;给予山店乡人大主席杜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照相关程序罢免山店乡人大主席职务;给予山店乡党委书记韩勇、乡长涂鹏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水利局河砂办党支部书记杨平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庆启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山店乡党委纪委给予山店乡陈楼村党支部书记陈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罗山县公安机关对相关涉事人员进行了立案侦查。
此外,通报显示,罗山县山店乡麻田河河砂资源遭盗采问题充分说明罗山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对生态环境问题重视不够,对滥采河砂管控不力,贯彻中央大政方针、执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执行不彻底。下一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一要提升政治站位。禁止河砂滥采既是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问题。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二要迅速抓好整改。全市各县区要迅速对辖区内所有河道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确保水清岸绿景美。三要深刻吸取教训。全市各县区要深刻吸取教训,痛下决心,举一反三,切实履职担当,以过硬的举措严防非法采砂现象的再次发生。(程振伟 朱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