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的常女士向 反映,今年11月21日,她在郑州东原阅城认购了一套房子,并付定金2万元。
付完定金后,置业顾问就催促她交首付。由于当时手里没有那么多钱,置业顾问向她推荐了一种“业如信贷”的消费贷。在置业顾问的指导下,常女士付了近14万元的首付款。
等常女士付完首付后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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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女士提出想要退房,但是却被东原阅城拒绝!无奈求助帮助。
接到爆料后,记者联系到东原阅城置业顾问,置业顾问称:当初签订认购协议前已将郑州限购、限贷政策告知常女士,并且常女士也签了承诺书,承诺自己确有购房资格。
常女士明明不具备购房资格,为什么还会交购房首付款呢?
常女士称:是置业顾问引导我故意作假。其中以收入证明为例,常女士月收入是4000元,而置业顾问却在微信中告诉常女士,可以写10000多元:只需要在空白证明上盖章,自己填写金额即可。
对此,置业顾问答复记者:这些都是常女士自行完成操作的,目的是购房资格审核的更快一些。
针对常女士所说的“首付分期”,置业顾问表示:“首付分期”的情况不存在!是常女士自己找的第三方贷款机构。
而常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业如信贷中的消费贷是置业顾问主动提供给常女士的。
对此,置业顾问称:贷款操作是常女士独立完成,与我没有关系。针对常女士提出的退款要求,置业顾问称:可以帮常女士办理退房,会将首付款退还给常女士,但是两万块钱的定金无法退还。若是常女士想要起诉,东原阅城也会积极应诉。
《都市大律师》战略合作单位“河南融业律师事务所”毛劲草律师有话要说:
常女士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认购书》,该认购书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属有效,从《认购书》的内容可以看出,常女士交纳的定金属于违约定金。
在此事中,如因常女士不具备购房资格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可以依约解除,但如果开发商在销售房屋的过程中确实存在明知常女士为限购对象,仍与其签订认购书的情形,说明其自身存在过错,则其无权收取常女士的定金作为违约金,该定金应当退还。
另对于常女士反映的开发商推荐的首付分期以及引导虚开收入证明等问题明显存在违规行为,早在2017年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部署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中明确规定:
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
针对常女士反映的开发商存在的问题,如果属实,可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
关于此事, 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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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河南都市爆料
记者丨李爆爆
编辑丨付文婷
主编丨张亚淘
主管丨崔松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