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生态环境部实施环评审批、监督执法的两个“正面清单”。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强调,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免于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不等同于“不管不问”“降低要求”,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应珍惜荣誉,洁身自好。
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正面清单内企业合计84179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24.9多万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7338个,立案处罚724件,各地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减免行政处罚939次。
刘友宾说,各地普遍反映,通过半年多的贯彻实施,正面清单既提升了执法监督的精细化水平,有效防范了执法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了执法效能,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取得良好效果。
近期有环保组织发现,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河北省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2020)》中纳入正面清单企业中,有20家企业2020年以来存在环境违规问题被生态环境部门处罚。
目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已进行核实处理,并向社会公开了有关情况。刘友宾说:“需要强调的是,实施正面清单,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免于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不等同于‘不管不问’‘降低要求’。而是通过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和非现场执法方式,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对正面清单里的企业,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还将通过远程执法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执法。”
在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方面,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新《名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刘友宾说,根据新《名录》,调整后预计需报批的报告书、报告表数量可再减少10%以上,更聚焦环评管理的重点。登记表数量可减少40%以上,涵盖了生态环境部“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中豁免一批的举措,推动了试点举措常态化、制度化。(记者李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