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11月5日,深圳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推动金融业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要加强互联网平台金融活动监管。牢牢树立“金融是特许行业,必须持牌经营”的理念,杜绝一切非法金融活动。
审慎支持金融科技类企业发展,严防以科技服务为名变相从事金融活动。严格划定不能逾越的基本红线,对互联网企业平台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实行总量控制。加强银行保险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活动的自律管理,进一步规范联合贷、助贷业务,规范互联网保险、网络小额贷款等业务。强化机构主体责任,坚持谁出资、谁管理,督促机构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审慎开展合作业务,明确界定双方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方式,稳妥应对声誉风险,防范外部风险传染。(记者 刘四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