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上海3月29日电(记者杨有宗)29日,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发布相关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临港新片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一个预售许可对应唯一监管账户”的原则,开设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账户须采取专户管理模式,做到预售资金的闭环管理,仅用于预售资金的收存、支取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使用。
“购房人缴交的定金、首付款、商业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和其他形式的购房款等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该通知要求。
在使用方面,通知要求,监管账户中监管额度内的资金不同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有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必须用于本项目有关的工程建设,包括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进度款等相关支出,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