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河南新闻广播记者杨扬
评估价82万的房产设置“一元”起拍价,吸引1万多人围观、8人报名、51次出价。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首例“一元起拍”法拍房屋顺利成交。为何起拍价这么低?一元起拍有哪些条件?
灵宝市民人法院在执行杨某等人罚金一案时,查封了杨某及其妻子名下的一套房屋。不过这套评估价为82万9757元的房屋经过两次司法拍卖后,都以流拍告终。随后,灵宝法院向省财政厅发出接收财物通知书,商请这套流拍房产的处理事宜,省财政厅回复要求灵宝法院继续组织拍卖并将拍卖收入上缴,于是灵宝法院对这套房产进行无保留价拍卖,也就是一元起拍。灵宝法院执行局法官范心雷说,这是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做出的决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刑事财产型执行案件中,如果涉案财物最后一次拍卖未能成交,法院可以按照最后一次拍卖价,把涉案财物退赔给案件被害人或者通过财政机关上缴国库,如果被害人不同意接收财物或者财政机关要求法院继续变价处理的,法院应当进行无保留价拍卖,也就是对起拍价不设限,拍卖的金额先后用于赔偿被害人和上缴国库。”
灵宝法院这起一元起拍的房产吸引了1万多人围观、8人报名、51次出价,最终以403001元成交,原本无人竞买的房产也成功变现,案件得以顺利执结。不过,范心雷表示,对于这类起拍价很低的司法拍卖,法院为了防止有人恶意竞拍,会适度提高参与竞拍的保证金: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竞拍人成功拍到财物之后,又出现悔拍情形,法院是不退还保证金的,因为司法拍卖的财物一旦流拍,下次重新拍卖的起拍价需要降价20%以内,会影响债权人的利益,比如这起一元竞拍的案件中,我们就设置了10万元的保证金,来避免有人恶意竞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