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南阳,卧龙区民警在辖区排查时发现一废弃院内种植了大量麦苗及混种罂粟苗。经调查,确定是陆营镇黄营村村民张某种植的,民警随即铲除了250株罂粟。张某口述,去年十月份在村头荒地里捡到一个成熟的罂粟果实,随后带回家将果实洒在了旁边的废弃院内。村民张某称,听说罂粟苗可以吃,自己也想尝尝,没想到长出这么多,还被民警发现了。南阳卧龙区民警对张某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张某表示愿意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
目前,张某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办理中。
4月2日河南发布2022年度禁种罂粟通告
1、非法种植罂粟超500株且不主动铲除将判刑
4月2日,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全省2022年度禁种罂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凡主动铲除罂粟或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罂粟种子、幼苗以及罂粟壳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罂粟幼苗 资料图片)
凡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且不主动铲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且不主动铲除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种植的罂粟一律强制铲除。
每个公民都有检举、揭发非法种植罂粟以及其他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对于积极举报非法种植罂粟,举报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种子或者幼苗,举报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河南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2、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发现非法种植罂粟应立即铲除
《通告》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禁种铲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定期组织公安、农业、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非法种植罂粟巡查踏查。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依法承担禁种铲毒的主体责任,发现非法种植罂粟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罂粟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凡有关市、县(市、区)或乡镇(街道)未认真履行禁种铲毒职责,被国家禁毒办或省禁毒办暗访踏查、无人机航测发现非法种植罂粟问题突出达到重点整治标准的,省禁毒委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分级分类重点整治,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河南省涉毒违法犯罪举报电话:110,河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电话0371-65882906。
虞美人和罂粟那么像,如何辨别罂粟?
视频来源:@中国禁毒在线
文字整合自:人民网、中国禁毒在线、西部决策、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