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首席记者郭铁)4月8日,深交所向海欣食品下发关注函,要求就近日媒体报道的海欣食品第一大股东、原董事长滕用雄近年来存在干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非正常影响公司董监高正常履职等不规范的行为进行说明。
据媒体近日报道,海欣食品第一大股东、原董事长滕用雄近年来存在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权利范围以外的不规范的行为,具体包括干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非正常影响公司人事任免及限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公司任职人员的正常履职,不履行审批程序意图强制使用公司公章,无偿要求公司人员为其提供服务等。
关注函显示,滕用雄为海欣食品第一大股东,目前持有18.67%的股份,2011年8月至2017年8月任董事长,目前未在海欣食品担任职务。滕用雄与海欣食品现任董事长滕用庄、总经理滕用严、董事滕用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44.91%的股份。
深交所要求海欣食品对滕用雄是否存在上述媒体报道所称情形,公司公章保管和使用的内部制度,滕用雄是否存在私自使用公章,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被非经营性占用或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以及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进行说明。同时,深交所提醒海欣食品及全体董监高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海欣食品成立于1996年,是国内速冻鱼糜企业,2012年上市。2021年,海欣食品预亏3000万元-4200万元,公司解释称,系消费环境变化、现代渠道消费减少、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人工能源等成本上升导致。为提振员工信心,2021年12月,海欣食品总经理滕用严、财务总监郑顺辉、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颖娟自愿提出降薪。
新京报首席记者郭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