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兰州4月12日电(记者梁军)甘肃省医保管理局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出台《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应对重大疫情的中成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该政策明确,甘肃通过从医保定点范围、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范围、支付方式改革、采购配送等方面采取举措,在重大疫情中,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诊疗方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中医诊疗项目以及经省药监部门批准或备案的“甘肃方剂”,按照国家及甘肃省相关规定,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甘肃方剂“岐黄避瘟汤”(甘肃省中医院供图)
按照国家规定的省级调整权限及程序,甘肃还将符合临床需求、价格合理、疗效确切的民族药、有地方标准的中(藏)药饮片、医疗机构研发的中药制剂、符合国家标准和甘肃省要求的中药配方颗粒,分批纳入全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同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优化现有中医价格项目,优先将成本和价格明显偏离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对具有甘肃中医特色、应用历史悠久且优势突出的诊疗项目价格进行适当倾斜。
为了支持中医药持续服务基层,甘肃省加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基层倾斜力度,县乡级城乡居民单病种付费实行“中西医同病同价”,对已经实行DRG或DIP付费的地区,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并在总额预算上适当倾斜。